导语:泛在电力物联网基于市场化,针对用户侧在感知、通信、平台及应用层的投资即有电网的服务特征,又有市场化竞争的特征,它的成本是否能够纳入输配电价中,这是一个未知的问题。
一、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内容节选
第二个输配电价监管周期已经悄然拉开序幕,修订后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已于2019年4月开始征求公众意见。在修订版中第十条明确:“下列费用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
(二)与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费用。包括:
1.宾馆、招待所、办事处、医疗单位、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等辅助性业务单位、多种经营及“三产”企业的成本费用;
2.电网企业所属单位从事市场化业务对应的成本费用;
3.抽水蓄能电站、电储能设施、电网所属且已单独核定上网电价的电厂的成本费用;
4.独立核算的售电bat365的成本费用;
5.其他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费用。”
二、国网826号文与2020年泛在物联网建设大纲
1、国网826号文是针对输配电价监审预期的主动调整
2019年12月初,国网bat365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文)。文中提出了“三严禁、二不得、二不再”的投资建设思路。该文是对输配电价监审预期的主动调整,将电网锦上添花的高可靠性投资,不产生效益的电网投资,不纳入输配电价成本的相关业务进行一刀切。
2、《泛在电力物联网2020年重点建设任务大纲》是转移投资阵地?
紧接着,2019年12月11日,国网bat365下发《泛在电力物联网2020年重点建设任务大纲》,安排部署了2020年8个方向、40余项泛在建设任务。如此看来,一方面,传统投资刹车。另一方面,是将在未来开辟配电网以信息、数据为核心的新的建设思路。
三、泛在电力物联网的本质,服务电网还是用户市场?
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在支撑输配电管制性业务、综合能源服务等竞争性业务及建设互惠共赢、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圈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与价值。
泛在电力物联网是“坚强智能电网”的思路在配用侧的加强与完善,是电网在用户侧服务的延伸。它支撑输配电业务,保障能源安全并推动节能减排,同时支撑综合能源服务等市场竞争性业务,开辟新的赢利渠道,它还打造能源互联网生态圈,发展共享经济与平台经济,带动通信、互联网等周边产业协同发展。
泛在电力物联网的本质与内涵是服务,通过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泛在物联加强与用户的粘性,它兼具电网与用户市场的双重属性。
四、泛在电力物联网是否符合输配电定价成本构成?
输配电价监管体系是基于“坚强智能电网”相关投资、运营来设计的,随着电网企业的战略转型,近年来出现了诸多新的概念与新的业务,包括综合能源服务与泛在电力物联网,修订后的《监审办法》一方面更加细致、清晰地监管传统业务,另一方面也对新业态做出了相应判断,但是有些概念仍然模糊,概括性较强。
《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大纲》将其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对内业务,包括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提升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提升企业经营绩效,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二是对外市场化业务,包括打造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发展新兴业务,构建能源生态体系等。
那么泛在电力物联网基于市场化,针对用户侧在感知、通信、平台及应用层的投资即有电网的服务特征,又有市场化竞争的特征,它的成本是否能够纳入输配电价中,这是一个未知的问题。
这个问题也将决定未来国网bat365将如何调整泛在物联的技术发展方向与投资导向。
五、悬念不悬?
修改后的《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抽水蓄能电站、电储能设施等电网系统调节资源将不计入输配成本,其背后逻辑或为:不应让所有用户被动分摊部分用户享受的服务成本,而是把选择权留给用户。类推:泛在电力物联网涉及的业务是否是终端用户可以选择使用或不使用的服务或许也会成为其成本是否计入输配成本的判断标准之一。
当然,由于泛在电力物联网丰富的内涵,相关投资、建设、运营难以“一刀切”地计入或不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中。但新一轮输配电价监管势必对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